2016年11月4日,中廣核集團與東方 電氣正式簽署了《“中廣核ACPR50S實驗堆平臺項目”壓力容器采購協議》,意味著中廣核海上小型堆ACPR50S建設正式啟動,我國海上浮動核電站建設進入新時代。 投資要點 ACPR50S壓力容器采購協議正式簽訂,開啟小型堆建設新時代。 不同于陸上反應堆以澆筑第一罐混凝土(FCD)為開始建造的標志,海上浮動核電站壓力容器采購協議的簽訂便標志著海上浮動核電站的正式開工。根據中廣核小型堆總設計師芮�F的介紹,由于海上浮動核電站不包含土建工程,因此不會有FCD,而且船體平臺建造周期通常較短,因此影響建造工期最大的反應堆壓力容器采購協議的簽訂,便意味著ACPR50S已經正式進入工程階段,我國海上浮動核電站正式開建。 未來10年,小型堆建設空間為1500-1800億元左右,市場空間廣闊。 目前海上石油鉆井平臺用電用熱需求大,燃油供電供熱成本過高,替代需求強烈,短期內是帶動海上浮動核電站需求的主要驅動因素。按照目前國內三大海上油田儲量以及石油鉆井平臺動力需求,如果全部使用核動力替代柴油動力,并考慮小型堆在支持偏遠海島建設、進行極地航道開拓等領域具有較強優勢,我們預計,未來近10年(至2025年底)小型堆總需求將達到30座(對應裝機容量約3GW)左右,對應產業鏈投資額1500-1800億元。 定位不同,小型堆與大型堆建設并不沖突。 海上浮動核電站可潛于海平面以下,陸上小型核反應堆可使用空氣循環冷卻塔冷卻,減少對于水源依賴,海陸應用皆具靈活性。靈活性也是小型堆區別于大型堆的最大特點,而小型堆發電成本較大型堆更高,因此建設小型堆得主要目的并非替代大型核電站的建設,而是作為大型反應堆建設的一種補充。目前其主要作用在于:支持海洋資源開發、支持偏遠海島建設、進行極地航道開辟以及為陸上中小電網供電、供熱等幾大用途。 投資建議 我們建議從以下三個維度關注海上浮動核電站相關投資機會與對應標的:1)具有小型反應堆設備制造能力的相關標的,如:浙富控股、東方 電氣、上海電氣;2)能夠直接參與海上浮動核電站設計與總裝的標的,如:中國動力、中國重工;3)具有新型反應堆設計和建設能力的相關標的,如:中國核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