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造船工程學會發布了首批五項團體標準,為構建政府主導制定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協同發展的新型標準體系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 2018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相關要求,中國造船工程學會成立了由七〇四所承擔秘書處職責的標準化學術委員會,為船舶工業的團體標準研制提供平臺與保障。 按照“面向市場、服務行業、協商一致、創新引領”的工作原則,并依托七〇四所的標準化資源和工作基礎,標準化學術委員會緊密結合市場需求和創新需要,積極組織制定相關團體標準。此次發布的五項團體標準規范了船舶廠所協同設計流程、水下機器人術語定義、智能船舶數據交換要求、船舶造價師從業規范等,將有效推動智能船舶、智能制造等技術創新成果的應用落地和船舶行業管理、水下裝置等急需產業的高質量發展,為船舶行業標準市場化發展注入新動力。 團體標準是我國標準化工作的新內容,是指由社會團體按照確立的標準制定程序,自主制定發布,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團體標準來自市場需求,具有天然的市場屬性和自下而上的特性,因此,在科技前沿領域開展團體標準的研制,有利于促進產學研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力的速度和走向市場的步伐,激發創新主體和市場主體的創新積極性。 (704所) |